企业信息

    东莞市永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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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 万江街道 大莲塘社区 东莞市万江区泰新路大唐中心B区403号
  • 姓名: 覃就均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樟木头环评办理流程

时间:2023-08-23点击次数:436

樟木头环评办理流程

东莞环评办理流程_东莞环保办理公司-永绿环保 



东莞环评是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一般项目立项后,还没土建开始,就要开始做环评。拿到环评文件后还要审批,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 环评办理根据不同的项目要的时间不同,总体来说是要在开工前。备案制项目在取得备案通知后,开展环评,开工前取得环评批复;核准制项目在取得项目前期工作后,开展环评,取得批复后上报核准。 环保工程结束后还得验收,验收的依据就是环评。先去当地环保管理部门,一般会给你一个受理文件准许你开展环评。然后自己找一家有环评资质的单位开展环评。编完的环评文件找**审批后即可生效。在项目策划时就可以考虑了,一般在项目可行性分析出来后就该做了。 
根据国家环境评价法,环评是任何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环评中介机构(象土地、房产评估一样)对项目评估后,提供给**的一份技术资料。具体手续是由建设单位先去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确认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没有什么污染的只需要编制登记表,不要环评),如果需要则确定是编制 环评报告表还是报告书,其内容前者简单后者复杂。然后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开展环评工作,环评机构工作结果是环评报告(书或表),给建设方提交给**审批,其中涉及到一些环保相关部门的工作,但是环评本身不麻烦。在要求环评单位报价之前,先搞清楚项目周围有没有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搞清楚项目的投资主体、前期审批手续审批情况、投资、规模、工艺等概况就可以了。 


东莞环评办理流程是:建设单位到**备案,**初步评估项目情况,下达环评核准单,建设单位找环评单位签合同,环评单位看现场收料,位写环评单环评,完成初稿后**组织开评审会,评审通过**出具评审意见,环评单位按评审意见修改,修改完报送**,**下达环评批文,项目结束。干私活可以选择周末去看现场,或者拍照片和视频发给干活的人,开评审会的时候较好要干活的人到场。如果你自己没有资质,就不能找人干私活,因为盖不到章。 


东莞环保办理公司哪家好?永绿环保10年专业东莞环保办理公司 


1、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你拿着**的立项文件以及可研报告去找环评,环评公司会派人到你的加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 


2、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在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时候,及时和环评公司进行沟通,以保证你的环评质量。 


3、**委托评审。出来后,送给**,如果需要评审的话,评审完了,会提出一些意见,环评编制的人员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4、**审批。你完了拿上修改好的书,交个当地**,**还有公示的,公示完了后会给你出具批复文件,拿到审批文件后,这样东莞环评手续办理就算完毕了。 


(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验收报告要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和建议等。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的,不得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需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验收中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参照企业自行监测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成立验收工作组。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组成。 验收工作组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需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需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注:该平台目前正在建设),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于填报验收信息后十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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